时间: 2024-06-22 16:47:18 | 作者: 眼影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上海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音讯,近来,上海市黄浦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对皮尔法伯(上海)化妆品交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决议书(沪市监黄处〔2022〕7 号)显现,2021年10月20日,上海市黄浦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告发称皮尔法伯(上海)化妆品交易有限公司注册并运用的微博(“雅漾医师面对面”)发布含有医疗用语内容的化妆品广告。
2021年10月20日,上海市黄浦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的实践运营地址静安区天目西路128号嘉里不夜城三期企业中心第1座23层进行现场查看,经与当事人承认,告发中所触及的广告为当事人于2021年7月19日在其注册并运用的微博“雅漾医师面对面”中发布的一则宣扬图文,其间包括“雅漾活泉水经体外及临床研讨验证具有舒缓、抗炎、抗影响的成效……”等广告内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则,构成了发布化妆品广告中含有医疗用语的行为。上海市黄浦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28日对当事人立案查询。本案未采纳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询,当事人首要运营“雅漾”品牌我国区域化妆品事务。当事人注册并运用微博账号“雅漾医师面对面”。
2021年7月19日,当事人为宣扬其运营的一般用处化妆品“雅漾舒泉调度喷雾”,在其运营并运用的微博账号“雅漾医师面对面”中发布了一篇内容为:“#雅漾周一见雅漾活泉水经体外及临床研讨验证具有舒缓、抗炎,抗影响的成效……”的广告。
当事人于2021年10月20日上海市黄浦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后删除了涉案广告内容,截止到案发,当事人在微博账号“雅漾医师面对面”中发布的涉案微博阅览量为1.8万/人次。上述涉案广告由当事人自行设计、排版、制造、发布,故当事人的广告费用无法核算。
当事人在其微博账号发布含有医疗用语内容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制止其他任何广告触及疾病医治功用,并不得运用医疗用语或许易使推销的产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杂的用语”的规则,构成了在发布的广告中运用医疗用语的行为。
当事人在案发后活跃尽力合作,当即下架涉案微博内容并自动供给根据资料且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保持的时刻缺乏六个月的。经归纳裁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则,决议给予当事人从轻行政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则,上海市黄浦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决议对当事人处分如下:一、责令中止发布违法广告;二、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三、罚款人民币100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