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张家港市华能玻璃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时间: 2024-07-05 04:11:00 |   作者: 爱游戏体育平台官网

  张家港市华能玻璃钢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决议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3〕82第029号)。

  信息显现,张家港市华能玻璃钢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VOC未密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张家港市华能玻璃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发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出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许设备中进行,并依规则设备、运用污染防治设备;无法密闭的,应当采纳必定的办法削减废气排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发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出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许设备中进行,未依规则设备、运用污染防治设备,或许未采纳削减废气排放办法的;

  (三)石油、化工以及其他出产和运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纳必定的办法对管道、设备做日常保护、修理,削减物料走漏或许对走漏的物料未及时搜集处理的;

  (四)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则设备并正常运用油气收回设备的;

  (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藏挖掘等企业,未采纳会集搜集处理、密闭、围挡、隐瞒、打扫、浇水等办法,操控、削减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

  (六)工业出产、废物填埋或许其他活动中发生的可燃性气体未收回使用,不具备收回使用条件未进行防治污染处理,或许可燃性气体收回使用设备反常作业,未及时修正或许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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