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药监局布告1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时间: 2024-08-09 09:10:26 |   作者: 爱游戏体育平台app登录

  经辽宁省药品查验检测院等查验,标明为高宝化妆品(我国)有限公司〔托付方:维真年代(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制造(署理)的1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见附件1)。现将有关状况布告如下:

  一、触及的标明出产(署理)企业、不合格产品为:高宝化妆品(我国)有限公司〔托付方:维真年代(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出产的Dr.magic清新水润每日防晒露SPF42PA+++,广州市有喜化妆品有限公司出产的珀薇防晒霜 SPF30PA+++、露兰姬娜防晒露(SPF30+)、梦蔻防晒霜SPF45 PA+++和梦蔻防晒霜SPF30 PA+++,广州蔓蒽施交易有限公司署理的韩国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 SPF50+ PA+++,上海娜欧高斯化妆品有限公司署理的韩国Ottie明星防晒+护肤套装,仙迪达首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托付方:深圳市仙迪化妆品有限公司)出产的伊贝诗®清新美白阻隔防晒乳SPF50+ PA++++,上海宝丽妍交易有限公司署理的日本宝丽泊菲多重修护防晒霜(面部)SPF30 PA+++,天芮(上海)实业有限公司署理的法国天芮羽薄轻滢凝妍防晒乳SPF25 PA++和天芮羽薄臻效润白防晒乳SPF30+PA+++。

  其间,经出产(署理)企业所在地食物药监办理部门现场核对,并经企业承认,标明广州蔓蒽施交易有限公司署理的韩国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 SPF50+ PA+++为冒充产品。

  二、上述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违背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法令》《化妆品标识办理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则。国家药品监督办理局要求上海、广东省(市)食物药品监督办理局核实后依法催促相关出产企业对已上市出售相关这类的产品及时采纳召回等办法,立案查询,依法严肃处理;要求广西、江西、辽宁、内蒙古、青海、陕西、上海、四川、浙江省(区、市)食物药品监督办理局责令相关运营单位当即采纳下架等办法操控危险,对涉嫌冒充的产品,要深查深究其进货途径,对违背法律法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上述省级食物药监办理部门自布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揭露对出产出售不合格化妆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状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写并陈述国家药品监督办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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